长丰县“水电费”改革工作进展顺利
[引用 8/23/2007]
今年,县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精神,规范农村生产用水水电费的收缴程序,切实减轻农民负担,维护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营,进行农业生产用水经营管理制度改革,作为改革的试点乡镇,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。
一、成立组织。为领导水电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,成立了以乡长顾正泉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,以分管乡长樊峰为会长、曹春武为副会长的用水协会。在余庙支渠,双合支渠,岳岗支渠,朱桥支渠,黄岗支渠等用水村,分别成立了由两委成员、村民组长、村民代表、供水公司职工参加的用水者协会,来具体帮助农户搞好农业灌溉,协助农业供水公司分解水量,计收水电费,负责协调解决农户与供水公司、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用水矛盾。
二、加大宣传,使用水改革家喻户晓。为减少以后工作难度,保证农业生产用水的及时供应,保证试点成功,乡出动广播宣传车,每天在合淮路,水庄路,罗塘街、余庙街来回巡回宣传,张贴宣传标语200多张,宣传横幅5条,《致主要灌区农民群众一封信》、《关于开展农业生产用水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告》张贴到村部、村民组、交通路口,并请县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制成录音磁带发放到村,每天早、中、晚播放。召集村民代表、村民组长、党员座谈会,谈用水改革的认识,倾听群众意见,说解改革意义,从而统一思想。
三、召开动员大会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乡党委政府极为重视水电费的收缴改革的试点工作,先后三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进行专题研究。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召开了有乡村干部、村民组长、村民代表、供水公司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,学习了县委县政府第12号文件及《一封信》、《通告》,请庄墓供水公司领导具体讲解了改革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目标、主要内容、保障措施等,会上宣读了乡村用水领导组的名单。
四、提供方便,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。为搞好改革工作,庄墓供水公司筹措资金,进行水利工程的维修、改扩建工作,乡村干部从维护大局出发,积极维护改革利益和成果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,支持配合水利工程的建设,解决纠纷、群众上访五批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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